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0浏览次数:40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本学期第3周的周末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补考对象为参加上学期所开设课程的学习,考试未通过的学生(不含考试作弊、旷考者)。为做好本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于2017年3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2014级专科毕业班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课程及其他非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由开课系部组织安排。补考学生须在2月21日-2月28日自行与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单位协调和安排教师于3月15日前组织学生补考,并审核补考成绩。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试组织

1.各系负责通知本系学生登录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查询本人补考考试课程、时间、地点。学生如对补考课程有疑问,请于本通知下发三日内与教务处陈昀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4200338。

2.监考教师由教务处安排通知,监考人员请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2号教学楼3楼教师休息室签到、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3楼教师休息室。监考人员须按照《学院教师监考规范与要求》严格监考,擅自不到岗、离岗或在监考过程中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均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补考成绩报送及试卷存档

1.开课系部组织有关教师进行阅卷或评分,所有补考成绩于3月17日前请以系部为单位将补考成绩报送教务处陈昀岚老师。

2.所有补考试卷及实践考核评阅记录由各系部存档备查。

四、考生注意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补考通知、学生证或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补考。(如学生证和身份证都丢失,本人须及时去所在系办理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有加盖系公章的照片);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严格遵守学院《考场规则》。

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补考将另行安排通知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表.xlsx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践类考核补考学生名单.xlsx

3.补考成绩登记表.doc

 

教务处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