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07浏览次数:57

 

教字[2016]20号

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为做好我院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具体实施。

二、复查内容。

各系应在新生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逐一比对检查,同时要组织专家对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与教务处(招生办)人员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入学的新生,一经查实,学院立即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复查结论报送要求。

各系应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新生复查后结论按报到入学、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四类报送教务处(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需系主任签字并盖章)。(报送数据格式见附件:2016级新生报到名单.xlxs)

四、对符合入学资格的已报到新生,教务处将各系报送数据汇总后,按有关规定要求上报安徽大学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附件:2016级新生报到名单.xlsx 

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