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04浏览次数:98

各系、公共教学部:

为妥善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教学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

请各系组织专人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各专业、各开课班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附件1,以下简称《教学任务表》)。在制订《教学任务表》时,请关注以下时间节点及要求: 

1.根据《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2020学年校历》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实际教学周数为17周(即自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1月1日,即第2周—第18周)。请各系部、各授课教师按此时间表安排教学任务和课程实施性教学计划。

2.2017级、2018级四年制本科班级,9月6日报到,9月9日上课,一周后,即9月16日—9月29日进行为期2周的国防教育。因此实际教学周数为15周(即第2周,第5周—第18周)。

3.2019级专升本新生班级实际教学周数为16周(即第3周—第18周)。

4.2019级四年制本科新生班级实际教学周数为13周(即第6周—第18周)。

以上请具体参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2020学年校历》(附件2)。

5.各系在制订《教学任务表》时,负责填写本系所属专业(2019级新生依照招生计划编班)的所有课程,含公共基础课程,切勿重排或漏排,其中公共基础课教学安排,须经公共教学部审核,并签字确认(未经公共教学部确认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务处不再受理)。

6.对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调整的,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即由专业所在教研室填写《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任务调整申请表》(附件3)提出书面申请,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审定,系主任签字确认。

教学任务确认后,请各系将经系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任务书纸质版于2019年6月14日(周五)前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备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7.教务处依据各系报送的《教学任务表》确认各专业各班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并录入教务系统,排定课表。

各系、公共教学部如有需要自行编排的课程表,请于2019年6月14日(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报至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备案。

学期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二、按时报送教材选用计划

教材选用工作由各系、公共教学部负责。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另发)。

三、认真做好任课教师遴选工作

任课教师的遴选工作由各系、公共教学部具体负责。请各系部依据《教学任务表》,遵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院政[2014]30号)要求,整合院内专业教师资源,并根据教学需要吸纳行业内优秀人才,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工作。

对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教学态度及效果存在问题的教师,建议各系部不再聘任;首次聘请的、不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外聘教师,在开课一个月前应由各系部组织试讲。

任课教师人选确定后,请各系部填写《教学任务表》中的“教师”“备注”等信息并请于2019年6月14日(周五)前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

首次聘任的外聘教师,请各系部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附件4)(含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起报送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备案。

四、其它工作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关系到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及开学工作平稳,请各系、公共教学部务必高度重视。各系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及审核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负责人职责。

 

附件:1.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

      2.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2020学年校历

      3.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任务调整申请表

      4.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