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111

各系、公共教学部:

本学期已临近期末,为妥善做好期末教学考核工作,依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院政秘[2015]1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公共教学部主任是各自单位期末教学考核组织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安排本部门期末考核的各环节。其职责主要包括:组织课程考核方式的审核、考查课和实践课考核安排、命题制卷工作的培训、试卷评阅、成绩审核及报送工作等等。

二、考核时间安排

1、制定课程考核实施方案:6月10日前

请各系、公共教学部组织授课教师认真填写《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经教研室主任及系、部主任审核同意后于6月10日前报至教务处薛枫老师处备案,电子档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2、考查课、实践课考核:2019年6月17日—25日

根据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查课、实践课考核于2019年6月17日—25日进行。具体工作由课程开课单位负责组织。

各系、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按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方法》及《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实践类课程考试办法及评分规则》(教字[2015]8号)文件要求,结合课程考核特点,做好考核的安排及组织工作,并填写《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见附件2),经系、部主任签字后于6月10日前报至教务处薛枫老师处。电子档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3、院考:2019年6月26日—28日

院考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28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各班级参加院考的课程总数理论上不超过4门,且考核形式均为笔试。

三、考查课、实践课考核要求

1、各系部、授课教师要把握考查课、实践课考核“量”的要求。学生实际考试时间不得少于备案时间的3/4。

2、各系部要科学合理安排监考教师人数。需现场评分的实践课原则上安排3-5人,其它形式的考核一般每场安排2人。

3、采用实践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授课教师应事先制订详细的考核方案报所在系部备案。课程考核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要求和评分细则等。

对无考核方案的实践课,各系、部不得安排课程考核。

4、各系部、授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或监考评委如有调整,应提前1天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5、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将对考查课和实践类课程考核进行随机巡视检查。

四、命题、制卷工作

1、凡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各系、公共教学部均须按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相关教师命题、制卷。并于6月10日前将本部门命题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系部须对命题教师进行专题培训。笔试一律采用闭卷考试。

2、命题教师须按照学院提供的模版(详见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资料下载”,—“期末考试命题相关模版”)进行命题并提交以下材料: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送印表;试卷A和试卷B;试卷A和试卷B的答题纸;试卷A和试卷B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自本学期开始,答题纸模板已修改更新(见附件3),请各命题教师务必使用新模板。

3、请各系、公共教学部安排专人对命题教师提交的试卷、答题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审核把关,并在《课程考核试卷命题审核、送印表》上签署意见。

4、审核通过的试卷(文档和电子档),由各系、部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于2019年6月13日前汇总报至教务处薛枫老师处。

五、试卷批阅和成绩报送工作

1、试卷批阅:

阅卷教师须按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批阅试卷。

2、成绩录入报送:

请授课教师登录“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按所授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审核备案表》成绩构成要素比例,录入学生成绩。过程性成绩须于2019年6月14日24:00前录入系统,逾期系统将不接受过程性成绩录入;期末考试成绩须于2019年7月4日24:00前录入系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试卷装订及存档工作

1、请各位授课教师认真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总结本次考试情况,并于2019年7月6日前随同试卷移交至课程所属教学系、部。试卷经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或教学秘书清点后,按试卷封面目录顺序装订,并由各系部专人妥善保管。

2、所有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系部留存、第三份请于放假前以系部为单位(加盖系部公章)统一交至教务处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课程考核实施方案汇总表

      2.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考查课、实践类课程考核安排表

      3.新版答题纸模版

 

 

                                                         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